关于启用新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地下停车场管理系统的通告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12.04.06 阅读次数:3192 [内部信息]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新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地下停车场的管理,按照学校要求,自4月16日起行政中心地下停车场车辆管理系统正式启用,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自4月16日起,进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一律凭通行卡出入。请长期需在管理中心停放的学校公务车辆携带行车证原件(行车证为“郑州大学”)于4月9日至10日到综合管理中心一楼111室办理车辆通行卡。
二、现停放在地下停车场的各单位公务车、报废车、私家车,请于4月15日前将车辆开离地下停车场,到时未开离的车辆,学校将安排拖车拖离,在拖离过程中造成的车辆损伤由车主自负。
三、长期占用停车位的物品(广告架、展版等),请所属单位将物品于4月13日前搬离地下停车场,届时未搬的按无主物品处理。
四、车辆进出停车场必须严格按照停车场内交通标线通行并有序停放,禁止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主车道及出入口处。
五、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严禁占用机动车停车位。
保 卫 处
2012年4月6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5: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