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校团委 发布日期:2012.02.23 阅读次数:3304 [内部信息]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要举措,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帮助我校报考选调生的同学顺利通过考试,校团委和公共管理学院决定联合举办选调生考试知识宣讲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主题:2012年选调生考试命题分析与展望。
二、主讲人:王文成,博士,郑州大学考试与人才测评研究中心副主任,公共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
三、报告时间:2012年2月28日晚6:30
四、报告地点:四期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报告厅
请各院系团委认真做好此项活动的宣传工作。欢迎广大同学积极参与。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2年2月22日
附:关于选调生。
选调生是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的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的简称;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2012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应届本科省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应届硕士省选调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在乡(镇、街道)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职数范围内安排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应届博士省选调生安排主任科员,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本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副县级职位。
省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分配地所在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每批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后,各省辖市要于年底前将本市选调生考核情况统一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5: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