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家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1.12.05 阅读次数:2008 [内部信息]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我省专家统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1]5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专家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1994年(不含当年)以后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33人才工程和555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级人选。

二、统计方法

各单位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33人才工程和555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级人选分别填写《专家信息统计表》,并对表格进行归纳汇总,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表格需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l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下载。

获得上述一种以上称号的人员,按照称号不同分别填写表格。

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处组织填写。

三、填报材料。

(一)按专家类别整理好的《专家信息统计表》各1套;

(二)填好的《专家信息汇总表》;

(三)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四、报送时间。

上述材料须于2011年12月15日前报到人事处539房间。电子版可通过邮箱发送至rsk@zzu.edu.cn。

联系电话:67781085

附件:1、相关专家名单

2、专家信息统计表

3、专家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11年12月5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5: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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