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1.12.13 阅读次数:499 [内部信息]
学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关于部分低值易耗品集中统一管理实施意见》的文件(校政[2009]39号)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学校各单位教学科研所需低值易耗品(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医疗器械)均需从郑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低值易耗品办公室领取,个人购买上述物品应先到郑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低值易耗品办公室办理批准手续。
在各单位的通力配合下,本学期的购置计划已基本完成。为保证下学期教学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将2012年上半年的购物计划汇总并填写《郑州大学低值易耗品申购单》,院系盖章后在2011年12月31日前报低值易耗品办公室,为便于统计,请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liuxuejun@zzu.edu.cn。
办公地址:南核心教学区6102房间
办公电话:67781518
郑州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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