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1.09.29 阅读次数:939 [内部信息]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教人〔2003〕149号)规定,结合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上午8:30至11:00。

二、考场设置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在高校所在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试点县、市进行,考场及考务工作委托各高校所在省辖市教育局组织安排,考场单独编列。

三、准考证制作

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请于10月12—14日,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点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网上报考入口”,自行在线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彩色或黑白打印均可)。

各高校务必及早通知本校所有参加考试人员,按时打印本人准考证。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打印的,由所在院校统一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代为打印,并集中领取及时发放给考生本人。

四、成绩公布与考试合格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于10月28日公布,各高校于11月1—3日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考试合格人员成绩合格证书。参加考试人员可以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

五、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抓好考风考纪

为维护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校教师的考风考纪教育,严禁出现各种作弊行为。否则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规定执行。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5: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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