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关于做好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1.09.16 阅读次数:1828 [内部信息]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我校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促进教学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的范围

鉴定结项项目以我校《郑州大学关于公布200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校教务〔2009〕20号)确定的项目为准,原则上应全部参加鉴定结项。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报教务处。凡通过省级鉴定的项目不再参加校级鉴定(名单见附件1)。

二、鉴定结项的原则

鉴定结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鉴定结项,落实项目管理计划,实现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的条件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鉴定结项项目应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3.校级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四、鉴定结项的方法

学校成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是否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五、工作要求

9月26日前,各有关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中心235房间)。须报送的相关材料有:

(1)《郑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含电子版材料)(见附件2),一式五份,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和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各相关单位审核加盖公章),一式二份;结项书与其他附属材料分开装订,附属材料编写目录和页码。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2)《郑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见附件3)(含电子版材料)。

联系电话:67781092

邮箱:jiaoyan@zzu.edu.cn。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是项目执行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进一步推动深入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项目具体承担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鉴定结项工作,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推动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附件:1. 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通过鉴定名单

2.郑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

3.郑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5:41:47

本信息共有1个附件: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院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研究生创新中心英语俱乐部9月份活动公告

关闭

郑州大学关于做好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6日 信息来源:教务处
11

郑州大学关于做好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6日 信息来源: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