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全省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1.09.16 阅读次数:535 [内部信息]

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首届全省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览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依法治省,强化法治保障,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二、征稿内容

作品要紧扣“坚持依法治省,强化法治保障,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这一主题,通过书画摄影这一载体和形式,充分体现我省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监督等方面的精神风貌和各行业依法治理的显著成效,内容健康向上,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格调高雅,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力求群众性、大众化。

三、征稿范围

全校书法、绘画、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四、征稿要求

(一)作品形式:书法仅限毛笔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请附释文;绘画含漫画、农民画等;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投稿作品请勿装裱,用铅笔以正楷字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品标题(和画面相同)、规格、作者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投稿者每类作品只能选送一件。

(二)作品规格:书法、绘画作品规格尺寸不限;摄影作品规格为10寸纸质稿件,并请附电子版原始文件(光盘)。

(三)作品报送数量:数量不限。

(四)作品报送方式:各单位作品的征集、精选后,10月12日前连同《首届全省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作品登记表》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室。报送地点:行政管理中心(430房间),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67781030。

五、作品评选

(一)由全省书法、美术、摄影界专家代表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报送作品中评出书法、绘画、摄影类一等奖各10名,二等奖各20名,三等奖各30名,优秀奖若干名,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从获奖作品中择优报送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参加第九届全国法制宣传暨廉政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

(二)展览结束后,将编印《首届全省法治书法绘画摄影作品集》,免费向各有关单位发送。入选作品的作者每人赠送一本作品集并颁发参展证书。

(三)特邀作品和获奖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未获奖作品不退还作者。

(四)作品必须为本人自行创作完成,且著作权未侵犯他人权益;投稿者视为同意活动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拥有展览、摄影、出版及宣传权。

党委宣传部

2011年9月16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5: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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