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科研处 发布日期:2011.08.30 阅读次数:2298 [内部信息]

校内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已经评审完毕,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也已收到基金委寄送的填写项目资助计划书的电子邮件通知。请各单位督促本单位今年获批国家基金项目的教师,按照国家基金委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资助计划书。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基金委正式批文中的研究期限、资助金额和修改意见填写计划书,要求纸质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请保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内容一致)。电子文档于9月7日前通过ISIS系统(http://isis.nsfc.gov.cn)上传或用电子邮件发送到: report@pro.nsfc.gov.cn 信箱,纸质原件于9月8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521房间。

填写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认真阅读国家基金资助计划书上的填写说明。

2、对于项目执行期限为一年的项目,需要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正式批文中的修改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于项目执行期限为三年的项目,则正文报告中只需填写“研究内容与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

3、经费预算表填写注意事项:

(1)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劳务费、管理费的支出预算比例。以上科目按预定支出列报,但支出比例不得超过规定,具体比例为: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15%、劳务费≤15%、管理费为5%。

(2)劳务费的支出范围。

劳务费只能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不能用于加班补贴、劳务补助、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等,请在备注栏中写明为研究生劳务费。

4、项目负责人的亲笔签名。

咨询电话:67781696

联 系 人:赵峰

科研处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5: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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