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社科办 发布日期:2011.08.10 阅读次数:952 [内部信息]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有关通知,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请有关院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40个研究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较长、经费投入较大的项目,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视实际情况按年度资助。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首席专家一般为1-2名。

2.首席专家要组建与投标课题紧密相关的研究团队,团队成员在专业背景、知识结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等方面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和互补性。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和重点项目以及其他部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本次投标。

三、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全国规划办发布的招标选题的研究范围申报,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投标者要按照《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学术研究前沿,特别要说明同类课题的研究状况,避免重复研究。课题论证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注重文理交叉,强调研究方法,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创新价值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3.投标者要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项目完成时间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左右完成。

四、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的学风,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选定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4.投标者可提出两名以内(含)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规划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五、申报材料报送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2011年10月8日前统一报送学校社科办209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的材料包括:(1)纸质《投标书》一式6份;(2)《投标书》(WORD文件格式)和《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的电子文本,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办。

3.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查询(网址:www.npopss-cn.gov.cn)。

联 系 人:白智伟

联系电话:67781808

电子邮箱:sk@zzu.edu.cn

社科办

2011年8月10日

附件:1、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书

2、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投标材料汇总表

3、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招标选题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5:43:59

本信息共有3个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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