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1.06.16 阅读次数:2304 [内部信息]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意见》(豫办〔2009〕18号)及实施细则(豫组[2009]11号)精神,突出抓好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校工作,加快我校建设高水平大学步伐,现就2011年我校开展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创新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百人计划”的创新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在我省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每年工作不少于6个月;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如系已签订合同或正式到岗的,其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0年1月1日之后),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主持或作为重要成员参加过国际大型科研、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4、省内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申报时还应分别参考《引进人才工作细则》(豫组[2009]11号)所制定的引才标准。能全职回国工作或优秀青年人才优先考虑。对个别需要破格引进的,须作特殊说明。
二、申报材料
创新人才应根据申报的类别,分别逐项填写《河南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河南省重点学科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并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材料:个人资质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在海外的职务职称)、主要成果证明(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科技奖励证书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以及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等相关材料。每个人选限申报一类,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材料报学校人事处;
2、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人选的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核;
3、对于符合条件的人选报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审核。
四、有关事项
1、各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抓紧部署申报工作,于6月23日前将人选申报书一式5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及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一式1份(含电子文档)报学校人事处办公室539房间。
2、各单位要在申报人附件材料所有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原件已核。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
联 系 人:郎彩霞
联系电话:67781085
附件:1、 《河南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
2、 《河南省重点学科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
3、 《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
4、 《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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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5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5:4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