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社科办 发布日期:2011.06.24 阅读次数:573 [内部信息]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社科司函[2011]152号文件通知,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已经开始组织申报,请有关院系、研究机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老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6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河南省推荐不超过6项。

2.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申请评审书》纸质一式7份、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套,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4. 申报截止日期另行通知,请申报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5. 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查询。

联系人:白智伟,联系电话:67781808,电子邮箱:sk@zzu.edu.cn

社科办

2011年6月24日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5:48:33

本信息共有2个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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