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社科办 发布日期:2011.06.03 阅读次数:950 [内部信息]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通知,2011年度教育部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院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荐。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按以下学科领域归口申报:1.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经济学;3.法学;4.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5.教育学、心理学;6.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7.历史学;8.艺术学、体育学。

请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历史学”。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3、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与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4、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5、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材料报送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WORD2003兼容格式),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铜版纸彩色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2.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10份,同时报送申请书及清单电子版。

3.本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申报名额1项。申报结束后社科办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4.请于2011年6月13日,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社科办209房间,逾期恕不受理。

5.本通知所提人才计划申报电子表格(新版)及管理办法,请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dost.moe.edu.cn

联系人:白智伟;联系电话:67781808;电子邮箱:sk@zzu.edu.cn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新)

3、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new)

社科办

201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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