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充实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科研处 发布日期:2011.04.27 阅读次数:1470 [内部信息]

校内各有关单位:

接河南省科技厅豫科成〔2011〕4号文件通知,为了进一步做好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工作,加强对科学技术成果的管理,确保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河南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充实和规范。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系统、全面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学科、领域)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工作在科研、教学第一线,综合判断能力强,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讲原则、顾大局、守纪律,工作认真、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科技贡献和成就突出,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45岁以下的专家、学科学术带头人及青年专家(归国留学人员,获博士、硕士学位者)以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采取基层推荐、综合比较、审查把关、集中报送的方法,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优秀专家认真进行筛选,经审查报送省科技厅成果处。成果处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录入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全省科技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上报候选专家名单。推荐时要考虑候选人的专业(学科、领域)分布和年龄、性别结构。

(二)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表中所列内容应逐项填写,不得空缺。其中,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学科代码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填写,填写到二级学科。

(三)各院系对推荐表格核实无误后,于5月26日前将纸质材料2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ql123@zzu.edu.cn

联系电话:67781106

联系人: 乔宪丽 张小莉

郑州大学科研处

2011年4月26日

附: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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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7日 信息来源: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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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7日 信息来源: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