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1.04.28 阅读次数:1170 [内部信息]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表彰奖励名额

1.申报名额:各院系、各单位每个奖项申报名额为1人,不得超额申报。

2.表彰奖励名额:2011年度全省共评选“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00名。

二、评选对象

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对象:高校党委、行政职能部门、院系党总支及共青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学校专职从事维护稳定工作的人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成绩突出的教职人员,重点是在学校一线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校级领导干部和副厅级以上干部不作为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并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深受师生的信任和尊重;

3.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拓展工作途径,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认真解决师生中的思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4.在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取得突出理论成果,并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鉴于“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奖项已经单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再参与“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申报。

6.已经获得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四、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须提交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表》一式10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一式10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申报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表》,请于5月10日前将申报表格的电子版发至指定信箱:zzu66@126.com。

3.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5月10日之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440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莹

联系电话:0371—67781031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表

郑州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1年4月27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5: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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