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校做好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党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1.04.21 阅读次数:1893 [内部信息]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隆重庆祝建党90周年,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更好地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中共河南省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我校所属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各单位自主申报;每单位原则上推荐一名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推荐条件
推荐的对象是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师生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近5年来,特别是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科学发展有力,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事迹突出,在本单位和学校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有关要求
1、逐级推荐。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推荐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推荐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注重推荐老典型,又要注重推荐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新典型。推荐中注意向教学、科研等一线的工作岗位倾斜,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
2、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制定方案,精心安排和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3、坚持标准导向。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把握先进集体和个人标准、推荐程序,形成正确的教育示范导向。
四、上报要求
1、上报材料包括: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和《河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1、2、3)。
2、填写说明:
(1)填写附件时,不允许改动原表格格式、页数或另制表格,填写时使用仿宋体字,用B5纸正反面打印。所有表格中“填报单位党委意见”一栏只填写“同意推荐”和填表日期,不加盖单位公章。
(2)先进事迹材料统一使用B5纸,大标题用黑体2号字(加黑),正文用仿宋3号字,每页纸打印20行,每行25个字,统一左侧装订。
(3)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各一式5份报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zzu.edu.cn,所有材料于4月25日前上报。
联系人:肖文沛
联系电话:67781022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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