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厅201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社科办 发布日期:2010.12.08 阅读次数:1435 [内部信息]

校内有关单位:

现将申报2010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2010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学术刊物和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2、第一作者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且署名单位为郑州大学。

3、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限按以下24个一级学科申报:(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4、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著作权存在争议者;(3)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5、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2009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院系审核后集中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一式3份。可从“河南高校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sk.haedu.gov.cn/

2、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报送原件1份。调研报告类成果报送调研报告和被党政机关采用情况证明材料各1份。

3、评审材料不退回。

4、申报者须将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标明:成果名称、所属学科、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还应在原件封面上标注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5、申报评审费,著作150元,论文、研究报告100元。

6、申报材料于2010年12月20日报社科办。

7、联系人:张健

电 话:67781213

社科办

201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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