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社科办 发布日期:2010.11.29 阅读次数:974 [内部信息]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办科外〔2010〕289号文件精神, 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开始申报,请有关院系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人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人文社科)包括以下学科领域:1.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经济学;3.法学;4.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5.教育学、心理学;6.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7.历史学;8.艺术学、体育学。
请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经济学”。
二、申报条件
①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3)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②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③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④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⑤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⑥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材料报送
1.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2.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10份,同时报送申请书及清单电子版;
3.本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申报名额1项。申报结束后社科办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4.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12月3日,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白智伟;联系电话:67781808;电子邮箱:sk@zzu.edu.cn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 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社科办
201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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