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关于普通本、专科学生缴费注册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教务处 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0.12.01 阅读次数:4319 [内部信息]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为了加强管理,现将普通本、专科学生缴费注册规定重申如下:
1.国家规定高等教育阶段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须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前五天内,按照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足额存入本人缴费卡中,由财务处一次性扣取应缴学费和住宿费后,才能予以注册,未足额一次性缴清费用的学生不予注册。
2.财务处通过收费管理系统,将已全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名单导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对财务处提交的已全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3.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或开学时间,须到所在院(系)报到,并确认注册。
4.确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也可分学期缴清学费和住宿费后按学期注册。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按照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为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有关手续。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暂缓注册:
(1)因请假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
(2)办理休学手续后,休学期未满且未经批准即返校者;
(3)未按规定缴清学费、住宿费者。
6. 教务处负责普通本科学生的学籍注册管理,学生处负责普通专科学生的学籍注册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无故超过两个星期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7.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后,其信息通道自动打开,学生可根据需要进行个人信息资料查询、选课、考试等;管理人员可对其进行学籍管理,打印学生名册、录入学生成绩等。
8.没有及时存入足额费用、财务处无法扣缴其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将不能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其信息通道。学生将不能选课、不能查询成绩及个人信息;管理人员将无法对其进行学籍管理,无法打印学生名册、无法录入学生成绩等。
9.教务处、学生处依据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向教育部信息平台提交信息进行新生或在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未经学籍注册的学生,不能上报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
至今未注册的普通本专科学生请与本月底之前办理注册手续,以免造成损失或不便。
教务处
学生处
201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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