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发布日期:2010.09.30 阅读次数:1170 [内部信息]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专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0】361号)精神及河南省外专局《河南省2011年度引进国外人才项目计划指导意见》,现将我校2011年度引进国外人才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为各引进国外专家人才,并由国外专家人才参与研究项目的单位或部门。
项目分类及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分为三类:
1、重点项目 指已列入国家或省发展计划、重点计划,或有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且引智工作在其中能起到重要作用的项目,包括国家重大引智项目、东欧和独联体专项;软件及集成电路专项以及省重点引智项目。申报重点项目的应提交:
⑴ 《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见附件4)
⑵ 列入国家或省发展规划、计划的复印件。
⑶ 申请列入国家或省发展规划、计划立项报告中的主要内容材料(可提供复印件)。简要介绍国内情况、国外情况、技术、产品主要用途、我国与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中、外合作单位的性质、实力、技术水平、在行业中的地位、项目进度安排、需要引智工作解决的问题、对项目的评价和市场预测、国内专家评审意见等。
⑷ 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5)
⑸ 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简介(见附件6)
2.一般项目 指有可能成为重点引智项目生长点、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对本地区行业或单位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项目。申报时需填报《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3. 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指成熟的引智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前景、易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具有相应的推广条件、手段和配套经费。申报时需填报《2011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申请表》(见附件4)。
三、经费资助
申报成功的项目,根据国家外专局关于《引进人才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了予以资助外国专家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国际旅费、专家零用费、专家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和其他费用。每位专家一次来华,资助费用不超过30天,专家经费最高资助标准不超过4.5万元人民币。
四、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以书面和电子版的方式于10月9日下午5:00之前统一报送至行政楼国际交流与合作处448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各相关表格可以在河南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的网站http://henan.caiep.org/上面下载。
联系人:黄萌 电子邮箱:waizhuan@zzu.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0年9月30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6: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