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计划书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科研处 发布日期:2010.08.31 阅读次数:1962 [内部信息]
校内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已经评审完毕,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也已收到基金委寄送的填写项目资助计划书的电子邮件通知。请各单位督促本单位今年获批国家基金项目的教师,按照国家基金委的有关规定,认真填写资助计划书。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基金委正式批文中的研究期限、资助金额和修改意见填写计划书,要求纸质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请保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内容一致)。电子文档于9月7日前通过ISIS系统(http://isis.nsfc.gov.cn)上传或用电子邮件发送到: report@pro.nsfc.gov.cn 信箱,纸质原件于9月7日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521房间。
填写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认真阅读国家基金资助计划书上的填写说明。
2、对于项目执行期限为一年的项目,需要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正式批文中的修改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于项目执行期限为三年的项目,则正文报告中只需填写“研究内容与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
3、经费预算表填写注意事项:
(1)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劳务费、管理费的支出预算比例。以上科目按预定支出列报,但支出比例不得超过规定,具体比例为: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15%、劳务费≤15%、管理费为5%。
(2)劳务费的支出范围。
劳务费只能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不能用于加班补贴、劳务补助、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等,请在备注栏中写明为研究生劳务费。
4、项目负责人的亲笔签名。
5、各单位需要填写项目资助计划书人员名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曹少魁、汤克勇、胡俊华、王海龙、付建伟;第二附属医院:郑鹏远、崔广林;第一附属医院:冯百岁、刘章锁、许予明、贾延劼、王家祥、李珊珊、郭瑞霞、马杰、刘宇、周琳;电气工程学院:焦留成;附属肿瘤医院:宋永平、秦建军、刘艳艳、尹青松;工程力学系:刘敏珊、公共卫生学院:巴月、姚武、代丽萍、王威、燕贞、平智广、王重建;管理工程系:轩华、李冰;化工与能源学院:古新;化学系:杨光、李纲、杜晨霞、宋毛平、陈晓岚、段征、杨贯羽、李宏平、张书胜、朱艳艳、王建设、于岚岚、武现丽、侯红卫;机械工程学院:李成、赵明皞、李志农、岑少起;基础医学院:曾昭书、李月白、范天黎、王立东、姚珂、陈平;生物工程系:关方霞、朱世新、崔柳青、杨艳坤;实验动物中心:章金涛;数学系:胡泽军、陈绍春、朱俊逸;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胡彩虹、左其亭、钟燕辉、徐平;土木工程学院:赵军、赵卓、李洪欣、张哲;物理工程学院:李顺方、李新建、姚宁、陈永生;信息工程学院:齐林;药学院:张雁冰;医学科学研究院:杨小昂。
咨询电话:67781696
联 系 人:赵峰
科研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6:0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