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0年宝钢教育奖评颁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0.06.13 阅读次数:2013 [内部信息]

宝钢是目前中国最具竞争力的钢铁联合企业,是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全球合作伙伴和钢材总供应商。2009年,宝钢营业总收入1953亿元,利润总额149亿元,资产总额4020亿元,净资产2430亿元; 2009年宝钢连续六年进入《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列第220位,并被评为2009年度“全球最受尊敬企业”,成为中国内地唯一获得此称号的企业。2009年宝钢产钢3887万吨,位列全球钢铁企业第三位。

为奖掖优秀人才,力行尊师重教,推动产学合作,支持教育发展,宝钢出资设立了教育基金和高雅艺术奖励基金。宝钢教育基金会于2005年5月17日获民政部批准设立,原始基金伍仟万元人民币。为了支持宝钢教育基金的发展,2005年9月在宝钢“85·9”投产二十周年之际,宝钢再投入伍仟万元人民币,使基金增加到一亿元人民币。宝钢教育奖设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宝钢优秀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和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五个奖项,每年评颁一次。

截至2009年,全国100余所高等院校和中国科学院18所直属研究所的15195名师生荣获宝钢教育奖,其中:1人获宝钢优秀教师特别奖,181人获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14人获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3270人获宝钢优秀教师奖,160人获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11569人获宝钢优秀学生奖。

为了更好地让广大师生了解宝钢教育奖项目,鼓励广大师生积极踊跃参加该教育奖项的申请,根据《2010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0]3号)精神,我校2010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开始启动。现将评审遴选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9年郑州大学宝钢教育奖评审名额分配情况

宝钢优秀学生奖:9名,金额为5000元/人;

其中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金额为1万元/人;

宝钢优秀教师奖:3名,1万元/人;

其中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金额为3万元/人;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10万元/人。

另外,宝钢教育奖在非评审学校、非评审单位设宝钢优秀教师奖奖励名额5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励名额10名。我校每年可推荐非评审学校、非评审单位1名教师或1名学生。

二、申报条件

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的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审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

2、我校宝钢优秀教师奖、优秀学生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6月25日之前交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学校综合管理中心222室),由宝钢教育奖郑州大学评审工作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宝钢优秀教师奖和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由学校提名,推荐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和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四、申请材料要求 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不得更改表格样式。《评审表》中有字数要求的,字数均含标点符号和空格。

五、院(系)上报材料及要求

1、上报材料时间要求

宝钢优秀教师奖:6月26日前将《评审表》电子版发送到leiyanf@126.com,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打印材料上报时间以“评审工作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

宝钢优秀学生奖:6月26日前将《评审表》电子版发送到leiyanf@126.com,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打印材料上报时间以“评审工作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

2、仅受理以院(系)为单位上报的宝钢教育奖申请材料。

六、 “评审工作办公室”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22房间)

联系人:雷老师、寿老师

联系电话:67781115

附件:1、《评审学校教师申请表》

2、《评审学校学生申请表》

3、《非评审学校教师申请表》

4、《非评审学校学生申请表》

5、相关评审通知、章程、评审细则等

学生处

2010年6月10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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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3日 信息来源: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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