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张基建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0.06.02 阅读次数:1914 [内部信息]
学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2001年、2004年和2007年来校的人事代理人员(包括接收的毕业生和调入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和续聘工作。有关人事代理人员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从思想、学习、工作几方面把三年来的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填写《郑州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考核鉴定表》,本人在表中应注明是否同意继续受聘;所在单位应对本单位人事代理人员所填内容进行认真核实,并对其三年来的工作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技能等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同时提出是否同意继续聘用。
各单位务必于 6月25日前将《郑州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考核鉴定表》报郑州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附表:郑州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考核鉴定表
郑 州 大 学 人 事 处
郑州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10年6月1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9-30 1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