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刘亮 信息来源:财务处 发布日期:2020.12.10 阅读次数:141 [内部信息]
校内各单位:
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对学校各类专项资金进行清理。现通知如下:
2020年安排的校内专项,结余资金收回学校,主管部门10月份以后二次分配的专项项目,使用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底;已进入政府采购但尚未完成支付款项的项目(10万元以上),需申请报备,报备项目资金使用期限可延长至2021年6月底。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支出,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列支,严禁突击花钱。
项目资金报备由各单位按专项项目汇总填写《郑州大学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进度统计表》,并由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项目实施单位公章(经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需由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确认),附中标通知书等政府采购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12月25日前报财务处707A,逾期不予受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jhk@zz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7781126
财务处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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