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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8日 信息来源: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人:杨明 信息来源: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19.04.08 阅读次数:20480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由教育部等多部门联合主办、浙江大学承办的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定于2019年3月至10月举行。现将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校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郑州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郑州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众创空间、郑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北校区)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五)各有关单位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比赛总体安排

本次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郑州大学校赛将于6月举行,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在浙江大学举行。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郑州大学项目征集和选拔工作由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为做好郑州大学项目征集和选拔的工作,同时,为了征集到更多高水平的项目,请各院系、各单位全力做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10日

网络评审时间:2019年5月17--24日

现场路演时间:分赛场2019年5月30日

主赛场2019年5月31日

创业团队根据要求提交相关参赛材料,通过网络评审确定参加现场路演项目,最终通过现场路演、答辩的方式评出获奖团队。

六、需提交材料

(一)校赛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

(二)项目计划书。初创组和成长组还需要将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计划书后。要求为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0M。

(三)项目展示PPT。要求为ppt、pptx或zip格式,大小不要超过20M。

(四)项目一分钟展示视频。要求为MP4格式,视频时长为1分钟,大小不超过100M。生成视频时,建议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可选择)

(五)参赛团队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4月4日。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保留截图,和报名表及项目计划书等材料一并提交。

请各参赛团队务必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参赛报名表、项目计划书、项目演示PPT、网上报名成功截图(详见附件4)、一分钟展示视频(可选择)等电子版材料放入以“院(系)+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压缩文件发送至zzuhlwj@163.com邮箱;纸质版的院系报名汇总表交由院系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纸质版汇总表的报送。

请各院系务必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院系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3)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后统一报送至行政楼210办公室。参赛项目电子版材料、院系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均发送至zzuhlwj@163.com。

七、奖项设置

比赛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其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可直接获得校内创业项目资金扶持。同时,还将根据院系组织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一等奖:5000元扶持资金

二等奖:3000元扶持资金

三等奖:1000元扶持资金

八、大赛咨询

联系人:刘老师 许老师

联系电话:67739612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9年4月4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10-16 17: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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