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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实施2009年度优秀学位论文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8日 信息来源:研究生院学位办

我校实施2009年度优秀学位论文奖励政策

近日,我校出台了优秀学位论文表彰计划,对获得校级及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导师进行奖励,以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使更多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据悉,2009年奖励标准为:对获得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的奖励力度,各奖励书报费1000元;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奖励依照上一年度奖励标准执行,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各奖励书报费300元。对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和导师除享受省学位办相关证书和物质奖励外,学校为导师增加一个2010年全额资助博士生招生名额,导师所需支付资助费由研究生部承担;对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次年招收第二个硕士生所需资助的助研奖学金由学校支付。

我校于2008年起对获得校级及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导师进行经费和招生计划等方面的奖励。2009年度又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以鼓励导师和学生创作出高水平、高质量的学位论文。据了解,今年申报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将于9月份进行,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前期盲审工作即将开始。优秀学位论文代表着一个学校和一个学科的学术水平,因此,研究生院希望导师和学生积极参加。同时,要求院系做好申请人的动员和申报工作并提前选出拟推荐对象。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6-15 12: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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