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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在省内三家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创新实践基地”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1日 信息来源:法学院

郑州大学法学院在省内三家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创新实践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促进新时代法学理论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有机衔接,探索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连日来,郑州大学法学院先后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创新实践基地”。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扬,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东方,三家中级人民法院的班子成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干警代表,法学院党政负责同志参加了相关仪式。

建立“创新实践基地”,是合作双方及时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要求的共同努力和重大举措。法学院和三家中级人民法学院负责人表示将以签约共建为契机,通过院校共建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法院的领域优势、平台优势和学校的专业优势、学术优势,建立机制化、长效化的合作模式,推动理论与实践、学者与法官的精准匹配,在课题申报、法治理论和实务研究等方面加强合作,形成协同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实现共建共赢,努力做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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