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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与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共建“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8日 信息来源:法学院

郑州大学法学院与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共建“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研究中心”

为进一步促进检察公益诉讼领域理论与实务共同研究,深化检校协同育人机制,3月5日,郑州大学法学院与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共建的“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创新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举行。郑州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陈曦,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正权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郑州大学、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检察机关以及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陈曦指出,郑州大学办学历史悠久,是部省合建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多项学科排名稳步向前。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之一,创造了多项全国第一。期待双方围绕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案例培育、经验总结等方面进一步深入合作,在推进新时代法治进程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

姜正权表示,贵州省检察机关是全国较早开展文化遗产公益保护工作的省份之一,创新开展了“传统村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特色专项,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将高校的人才优势、智力优势和理论研究优势,与检察机关的实践优势、案例优势和职能优势,通过基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贯彻新思想、打造新平台、提升新高度。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亦贱与郑州大学法学院负责同志代表检校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为双方聘请的检察公益诉讼咨询专家代表、检察公益诉讼实务专家代表颁发聘书。

此次检校合作是双方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积极响应最高检、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的生动实践,也是双方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创新举措。根据检校合作协议,检校双方将围绕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理论和实践研究、推动实习实践教学、促进法治人才培养、加强人员双向交流等方面全面深化合作,并建立合作日常联络、项目推进等工作机制。

揭牌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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