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晚年对马克思法哲学辩证法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学术报告
发布人:杨明 信息来源:法学院 发布日期:2019.05.20 阅读次数:5790
应法学院邀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龚廷泰教授将莅临法学院做学术报告。欢迎广大师生参加!
报告题目:恩格斯晚年对马克思法哲学辩证法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报告人:龚廷泰(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时间:2019年5月20日(周一)14:00
报告地点:法学院二楼211会议室
报告人简介:
龚廷泰(1948—— ),男,江苏南京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兼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等职。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承担并完成了全国教育科学“八五”规划项目、国家教育部教改项目、江苏省社科规划项目多项。主要研究方向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与法哲学。主要论著有:《列宁法律思想研究》、《从马克思到德里达》、《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社会研究方法导论》等著作20余部(含合著),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江海学刊》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
法学院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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