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恩格斯晚年对马克思法哲学辩证法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0日 信息来源:法学院


《恩格斯晚年对马克思法哲学辩证法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学术报告

发布人:杨明 信息来源:法学院 发布日期:2019.05.20 阅读次数:5790

应法学院邀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龚廷泰教授将莅临法学院做学术报告。欢迎广大师生参加!

报告题目:恩格斯晚年对马克思法哲学辩证法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报告人:龚廷泰(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报告时间:2019年5月20日(周一)14:00

报告地点:法学院二楼211会议室

报告人简介:

龚廷泰(1948—— ),男,江苏南京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院长;兼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等职。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承担并完成了全国教育科学“八五”规划项目、国家教育部教改项目、江苏省社科规划项目多项。主要研究方向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与法哲学。主要论著有:《列宁法律思想研究》、《从马克思到德里达》、《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社会研究方法导论》等著作20余部(含合著),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江海学刊》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

法学院

2019年5月15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8-13 17:31:12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