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表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及时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在职工作人员和集体。
二、奖励种类
1.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工作人员和集体,给予嘉奖。
2.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工作人员和集体,记功。
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全省乃至全国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工作人员和集体,记大功。
三、奖励条件
1.推荐奖励集体条件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能够严格按照《郑州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领导干部靠前指挥,防控措施及时有效。单位教职工能严守纪律,服从指挥,坚守岗位,努力工作,对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全校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推荐奖励个人条件
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敢于担当,坚守疫情防控一线,把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主动承担防控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落实防控措施,保障防控物资储备,积极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切实做好师生思想工作,为保护广大师生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四、奖励名额
1.根据文件要求,学校推荐记功名额不超过嘉奖的10%,推荐记大功名额不超过记功的10%。
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根据本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实际贡献申报拟奖励集体,学校择优向省里推荐及时奖励集体,及时奖励集体不超过7个,从奖励集体中推荐记功集体1个。
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名额(见附件1)并排序申报,推荐人选向基层单位倾斜,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
1.集体奖励。提交《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集体审批表》(见附件2)、集体先进事迹材料及其他支撑材料纸质版各一份。
2.个人奖励。提交《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个人审批表》(见附件3)、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及其他支撑材料纸质版各一份。
3.各单位将以上材料和《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7月3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人事处537房间,电子版以单位命名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dwjsgzb@zzu.edu.cn。逾期视为放弃此次评选。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67739673
张老师 电话:67781085
六、评审上报
各单位推荐的集体及个人由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奖励推荐工作小组进行评审,产生拟奖励名单并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七、工作要求
1.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发展,本着“立标杆、树典型”的原则,推荐拟奖励人选。
2.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奖励人选坚持优中选优,注重向基层和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将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过程,严格条件、坚持标准,宁缺勿滥,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3.严格程序,公开透明。要严格执行的各项程序,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4.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奖励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对于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
1.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各基层单位推荐名额表
2.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集体审批表
3.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个人审批表
4.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奖励推荐人选汇总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0年7月2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