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报送2020年支出预算细化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5日 信息来源:财务处

关于报送2020年支出预算细化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20年学校财务预算已经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请各单位根据预算项目和金额,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统筹安排,科学测算,完成支出预算的细化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算细化原则

(一)目标导向。各单位应结合2020年工作任务和目标细化预算,预算与目标任务紧密结合,提高预算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执行率。

(二)强化约束。各单位须在预算下达的额度内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勤俭节约。各单位认真梳理年度工作任务,优化支出结构,合理细化预算,压缩一般性支出。

(四)注重绩效。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项的执行进度,加大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力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各类资金尤其是财政下达的专项经费务必按规定加快执行,避免因后续资金断档影响项目按期完成。

二、具体细化要求

(一)运转经费

行政办公经费、教学和部门业务经费、后勤运转经费要严格按照预算审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

(二)院(系)经费

院(系)经费应根据下拨的基本经费总额,按要求编制支出明细预算。发展经费部分由学校预留,年底根据院(系)600分考核结果核拨。院(系)支出预算需通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由财务处审批下达后方可使用。

(三)专项资金

专项项目要按照批复的项目和金额,进一步细化到明细任务和具体用途,相应资金的配置要有理、有据,测算过程要详细、明晰,绩效目标要明确、有效。专项资金要按照具体任务和用途将支出内容分解到经济分类科目,并录入“财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预算管理系统”,经财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专项经费不得编列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本单位人员劳务费等。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财务预算细化方案的编制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对财务预算细化方案的编制负责,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编制预算细化方案。方案一旦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

(二)2020年专项资金预算分批安排,分批实施;此次下达的专项主要安排往年延续的且进入规划项目库的项目,以及学校已研究确定重点项目。2020年重点工作仍需要安排的项目,将在后续专项预算中给予安排。还没有进入备选库的项目,请各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抓紧时间申报预算,按照学校规定程序论证入库。

四、具体申报材料

(一)运转经费无须提交预算细化方案,预算下达后即可使用。

(二)院(系)需提交《郑州大学2020年院系预算申报书》,按要求细化支出预算,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专项资金需按照批复的经费额度,细化绩效目标和具体任务,并在“财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预算系统”模块中细化资金使用计划,完成资金细化后方可使用。预算批复的项目金额与申报金额不一致的,需重新提交《郑州大学2020年预算项目申报书》。

五、申报时间要求

特殊时期,申报材料只提交电子版,于2020年3月30日前,发送至信箱:cwcjhk@zzu.edu.cn,联系人:张辉,联系电话:13592660873。具体模板和细化要求见附件。

财务处

2020年3月25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46:02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