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7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全面提高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创建一流本科教育和高水平大学,我校决定对2017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开展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2017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详见《郑州大学关于公布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校教务〔2017〕9号,附件1),已通过省级结项的项目(参看河南省教育厅公示通知)不再参加此次校级鉴定。

二、鉴定结项方式及要求

项目鉴定采用答辩方式,由各项目负责人进行结项汇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每个项目PPT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项目鉴定要求如下: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报告。

2、重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三、鉴定结项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郑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一式五份,见附件2);

2.经查新或查重的研究成果报告及成果证明材料(单独成册、编写页码和目录)一份;

3.《郑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院系鉴定结项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

4.延期结项、人员信息有变动的项目需填写《郑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变更审核表》(附件4)一份。

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以上文件电子版以“学院名+项目负责人”命名。

项目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送要求

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4日;

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综合管理中心235房间)

电子邮箱:jiaoyan@zz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67783157

附件:

1.《郑州大学关于公布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校教务〔2017〕9号;

2.《郑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

3.《郑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4.《郑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变更审核表》

教务处

2019年10月17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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