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国家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开展长期、稳定、可持续的科研合作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20年实施“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详情见附件。现就我校申请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及实施办法
1.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取各单位先行申报,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
所申报项目应围绕学科建设、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 培养,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鼓励中外合作机构建立“一对一”、 “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项目申报范围面向理、工、农、医及以上学科的交叉领域;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 万元,资助期限为二年。
项目申报的国外合作机构应为世界一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
鼓励各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除本项目外的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管理要求
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资金预算表执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书、国外合作机构,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
项目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具体工作由专人负责,每年提交执行情况总结,汇总典型案例,发掘创新成果,总结合作经验,完善改进项目。
二、项目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应于每年 11 月 14 日前将的《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项目申请书需打印一式五份(A4幅面,双面印刷,简装),其中一份需盖学院公章和负责人签字,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546,并将已签字和盖章的《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中/外文)签字版、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zzufao@zzu.edu.cn。压缩件采用“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的格式命名。
2.经学校审核确定上报的项目,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联系人:宋华章,孟莉
电话:0371-67780026 0371-6778002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11月4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