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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31日 信息来源: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关于做好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实施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暨公布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2019)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郑政办〔2017〕112号,以下简称《细则》)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层次及范围

我校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满足《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两个层次的认定标准。其中,全职引进人才须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二、申报人选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

(四)申报人选应身体健康;顶尖人才年龄不作限制,国家级领军人才不超过70周岁,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标准

郑州市人社局会同市人才办于每年3-4月对认定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并面向社会公布,作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依据。根据《通知》要求,我校高层次人才可以申报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相应标准如下:

(一)顶尖人才

主要面向全球顶尖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3.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发达国家相当于院士的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5.近5年担任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国家级领军人才

主要面向国内顶尖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国家“千人计划”(不含“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完成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树兰医学奖获得者;孙冶方经济奖获得者;国家外国专家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人选;世界综合排名前100位大学(以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排名,及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为准)中担任助理教授以上、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理工类人才。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名;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人物奖;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3.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主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且项目已完成;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项目主持人,且项目已完成;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且项目已完成。

4.近5年,在Nature(《自然》)或Science(《科学》)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四、“相当于层次”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相当于层次”认定申请主要面向未列入分类认定标准,且其主要业绩相当于国家级领军人才层次的人才。按照郑州市政府要求,“相当于层次”认定重点面向科技、企业家、高级管理、文化艺术、城市管理等方面人才。

(二)申报数量。每个人才同一层次申报标准不得超过3项。

(三)奖项要求。申请人所得奖项(担任职务、入选项目等)认定部门须为省级及以上党和国家机关或党和国家机关主办(主管)的行业协会。民间组织颁发的奖项、市厅级以下奖项原则上不得申报。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转入常态化开展,每季度初至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为申报受理期;11日至季度末为申报材料集中审核期,审核期系统进行数据维护,无法新增申报。

各推荐单位请按照以上时间节点,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urcb@zzu.edu.cn。

(一)纸质材料

1.《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附件1),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4.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历、学位人员,须分别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顶尖人才不须提供)。

5.符合分类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其中,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书认证;对能够通过政府官网、文件等查询审核的证明材料,可不提供。

6.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进行分装,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类别和推荐单位。

(二)电子版材料

1.《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电子版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jpg格式,单张大小不超过2M)

3.聘用合同彩色扫描件(.jpg格式,单张大小不超过2M)

4.《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所填写的“担任项目(职务)”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jpg格式,单张大小不超过2M)

5.《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所填写的获奖(荣誉)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jpg格式,单张大小不超过2M)

6.《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所填写的主要业绩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jpg格式,单张大小不超过2M)

(三)特别说明

1.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申报人所有证明、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2.除特殊规定外,认定申报中所涉及的时间(近5年、年龄等)截止日期一律以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

五、工作要求

推荐单位要严把人选质量关,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推荐遴选程序,择优推荐,并对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表现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质量。对于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及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单位,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责任。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371-67781087

邮 箱:zzurcb@zzu.edu.cn

附件:《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

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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