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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7日 信息来源:教务处

郑州大学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387号,附件1)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的范围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2017〕1039号)确定的项目及2014年省级立项延期结项的项目。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后上报学校。

二、鉴定结项的条件

鉴定结项条件及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标志性成果须在此标准上提高等级和数量。

三、鉴定结项的要求及方法

(一)鉴定结项要求

所有省级项目均需参加学校项目鉴定工作,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鉴定结论由教育厅审核确定,一般项目鉴定结论由项目主持学校组织鉴定、教育厅抽检。

(二)鉴定结项方法

学校组织项目鉴定委员会通过审议材料、听取汇报、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重大和重点项目须进行汇报答辩,各项目负责人准备5-8分钟的结项汇报ppt,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见附件3)

2.反映该成果并经查新的总结报告(含电子版,并附国家科技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的查新证明)一份

3.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成果证明材料须单独成册,编写目录和页码)一份。

4.《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

5.延期结项、人员信息有变动的项目需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附件5)。

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文件电子版以“郑州大学+项目代码+项目负责人”命名

(二)网上填报。

所有项目需同时在网上填报,填报时间为:7月13-17日,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填报网址:http://jxgc.open.ha.cn/

(三)报送要求

截止时间:2019年6月27日;

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综合管理中心235房间)

电子邮箱:jiaoyan@zzu.edu.cn

联系人:王晓川、李萍萍;联系电话:67783157

附件:

1.《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387号;

2. 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名单

3.《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

4.《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5.《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教务处

2019年6月17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8: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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