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和河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要求,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的需要,认真做好我校2019年在豫对台交流活动项目和赴台交流项目计划申报工作。
一、申报说明:
2019年在豫对台交流活动项目和赴台交流项目计划实行计划管理,是我校2019年在豫对台交流活动和赴台交流项目有序开展的重要保证。
在豫对台交流活动项目计划包括1、由我校主办或承办的在省内举行的两岸会议或有台湾籍专家学者参加的国际会议;2、由我校邀请的台湾籍专家学者和友好院校团组赴我校参加的各类学术交流和参访活动;3、到我校交流交换学习的台湾学生团组;
赴台交流项目计划包括1、我校教职工因公赴台参加学术会议、参访活动以及访学活动的团组;2、我校在校生赴台交流交换学习项目;3、台湾方邀请我校师生参加的寒暑假夏令营活动;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双跨赴台团组。
二、申报原则:
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按照“控制规模、计划管理”的要求,充分考虑学校一流大学建设实际,确保重点学科、重点项目、重大活动和引进人才的需要,原则上没有列入2019年申报计划的不予支持。
三、申报要求:
1. 统筹安排人员和任务,确保计划的真实性、严肃性;
2. 申报计划要明确人员身份和赴台任务,保证人员构成与赴台任务相符,不得安排与赴台任务无关人员参团出访;
3. 参加双跨团组应列入学校和本人当年赴台计划。
四、申报程序:
单位(部门)汇总本单位相关材料,填写附件:《2019台湾计划表(在豫对台项目+赴台项目)》,经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于2019年1月15日下午5点之前统一报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546房间,电子版以邮件方式提交dingwei@zzu.edu.cn。对于逾期未申报的计划,不再受理。
联 系 人: 丁 炜
电 话: 67780026
附件:《2019台湾计划表(在豫对台项目+赴台项目)》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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