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请校内各单位立即组织本单位在职教职工(除处级干部外)对本人经商办企业(含投资入股或以其他形式参股)和在企业兼职情况展开自查,认真填写《郑州大学教职工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职情况自查表》(需本人手写签名)。各单位负责填写郑州大学教职工在企业兼职情况汇总,于12月5日(周三)上午12:00前将上述表格纸质版集中报送至人事处536房间(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单位汇总表格发至rsc@zzu.edu.cn。
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全体在职教职工实事求是进行自查,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对漏报或者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刘婧宜 联系电话:67781080
附件1:郑州大学教职工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职情况自查表
附件2:郑州大学教职工在企业兼职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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