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做好我校2018级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5日 信息来源:校医院

关于做好我校2018级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09]126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8]36号)等文件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级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在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下,我校2018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在职、已办理职工医保的学生除外)。

二、参保费用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在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前提下,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我校2018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150元/年/生,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医疗保险费用缴纳方式

1、保费缴纳:

我校学生医保费用目前采取学费卡内统一划扣的方式进行代征收,因各种原因(如贷款、绿色通道)等造成医保费用未缴纳的学生可以以院系为单位进行补缴;已从学费卡内划扣保费学生若不愿参保,须填写《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保声明书》(见附件1),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声明书统一提交至校医院存档备查。

2、费用补缴:

(1)补缴时间:2018年11月12日—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补缴方式:为保证资金安全,补缴费用以院系为单位,采用刷卡方式进行缴费。各院系收齐学生医保费后,统一存入学院经办人员的银行卡(银联卡,不限银行),由经办人携带《郑州大学2018级学生医保费用补缴信息登记表》纸质版(格式见附件2)至校医院办理刷卡缴费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医疗保险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和动员工作,确保每位新生都能知晓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医保政策宣传提纲见附件3),使学生能够充分了解大学生医疗保险是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2、2018级港澳台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提供护照或者是大陆居民证号码和一寸白底彩色电子版照片(照片以本人证件号码命名);

3、请各院系核对已缴费学生明细名单(缴费明细见附件4),若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反馈;

4、2018博士研究生因在职学生人数较多,医保费用没有从学费卡内统一划扣,需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博士研究生以院系为单位按费用补缴办法执行;

5、我校大学生医保缴费水平和有关待遇按现行政策执行,若遇政策调整,以省、市有关部门最新文件精神为准。

6、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我们取得联系,联系电话:67781515(普老师 姜老师)。

附件1:郑州大学学生自愿放弃参加大学生医保声明书

附件2:郑州大学2018级学生医保费用补缴信息登记样表

附件3:郑州大学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提纲

附件4:郑州大学2018级学生医保费缴纳明细名单(含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郑州大学医院

2018年10月24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9: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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