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各单位上交公务车辆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3日 信息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关于各单位上交公务车辆证明材料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公务车改革进度安排,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供以下车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机动车产权登记证

2.行驶证

3.购车凭证

4.购置附加费(税)证

5.交强险单

6.车船使用税凭证

7.与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一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机动车产权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费(税)证”、“交强险单”丢失的,各单位负责补办齐全;如有交通违章记录未处理的,各单位负责消除违章。

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需提供购置车辆相关批复文件及长期固定装载的特殊专业技术设备明细清单。

四、车辆随车工具齐备,购置年限不满14年的车辆需在年检有效期内。

五、以上材料于2018年10月25日(本周四)下午五点之前交至国资处562房间,进行预审。

六、近期公务车辆将封存停驶,各单位车辆证明材料原件须准备齐全,按照学校通知,随时上交。

联系人:王明娥 罗风谦

联系方式:6773953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0月23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9: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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