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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2日 信息来源:人事处

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746号)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度省级和校级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应从往届校级青年骨干教师中选拔(往届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名单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

选拔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切实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

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单位省级限报1人,校级限报2人。

已获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省青年骨干教师、科技创新人才者,不再申报。已获校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者,不得再次申报校级骨干教师。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1份(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

(二)《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见附件4,A3纸型双面打印,贴上照片,对折后单独装订)一式2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见附件5)一级学科填写,省级和校级皆用此表,学校意见栏内容由各单位负责填写并录入电子版)。

(三)申请人学位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和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以及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证明复印件(A4纸型)。

《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目录样本见附件6)。

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目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单位审核人在目录页签字,并在复印件封面、目录及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经过学校初审通过的省级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名单另行公布)在向教育厅报送材料时还需到指定的网站录入信息。

(四)省级申请者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文件证明材料(从办公系统中打印文件并加盖公章)。

(五)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六)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SCI、EI、SCIE和中文核心期刊等重要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的复印件,并装订在该论文之前。

(七)各单位务于9月17日将2018年度省级和校级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537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各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前请将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kgk@zzu.edu.cn。所有申报的复印件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咨询联系电话:67781086,联系人:杨耀民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 往届骨干教师名单

3.《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

4.《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

5.《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6. 目录样本

人事处

2018年9月11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9: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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