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7日 信息来源:学科与重点建设处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的有关通知,将在现代农业、化学化工、电子信息、材料工程、资源环境与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新建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原则上应为运行2年以上的市级或部门重点实验室,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

2. 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有相对集中的科研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达1000万元以上。

3. 拥有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拥有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4. 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任务和参与国内竞争的能力。

5. 依托院系能保证提供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

6. 实验室固定人员中,有下列高层次人才者,将优先予以支持: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教育部“长江学者”入选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原学者。

(4)其他国家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7. 在本学科领域应具备突出的科研活动成绩,拥有国际、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注意事项

1. 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要求的申报领域和方向(见附件1)。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申报领域和方向更加明确和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2. 每学院限报1个,由学院推荐并填写科研机构申报学院推荐表(附件3)。

3. 申报联合建设的实验室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个建设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 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前应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申报材料等进行论证,并附专家论证签字意见表(姓名、单位、职称、专业、联系电话等)。

5. 省级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河南省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三、填报要求

填报《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6份(勿用塑料封面)并辅以佐证材料,纸质材料正反印刷为A4胶装,总页数不超过200页。申报书和佐证材料装订在一起,同时按申报的实验室名称上报电子文档和PPT答辩材料(时间不超过25分钟,电子版发送至xkzdc@zzu.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411室。如有申报意向,请提前联系。

四、申报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17日截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时彦玲,电话:0371-67739606。

学科与重点建设处

2018年8月27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9: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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