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急诊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9日 信息来源:人事处

关于急诊备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社保局的要求,参保人员(含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在出差、探亲期间因急诊住院的,或异地安置人员因急诊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应在住院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所在单位将其外出原因、发生时间、地点、就诊医院、疾病名称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社保局备案,急诊备案材料在参保人员进行费用报销时一并提交,否则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根据此要求,我校参保职工有以上情况发生时,须在3个工作日内,由所在院系、部门将其外出原因、发生时间、地点、就诊医院、疾病名称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朱奎 联系电话:67781730 13283855188

郑州大学人事处

2018年7月19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09: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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