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报送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8日 信息来源:社科院

关于报送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中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度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项目责任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项目依托学校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线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并在线审核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

四、材料报送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填报信息,请各位责任人2018年7月9日前完成,纸质材料7月9日报送社科院625房间。

4、联系人:张健 电话:67781213

社科院

2018年6月29日

附:参加中检人员名单

15年度:夏莉 王志伟 陈晨

16年度:翟运开 张栋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0: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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