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开展财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4日 信息来源:财务处

关于开展财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务风险,强化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财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财〔2018〕453号)要求,学校研究制定了郑州大学财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郑州大学财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财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财〔2018〕453号)(见附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开展财务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本次财务专项治理工作,要成立郑州大学财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尽快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工作。

二、专项治理主要内容

(一)有关财经法规落实情况

以资金安全管理为切入点和重点,主要围绕资金管理机制建设、单位内部财务管理、会计内控和监管、财经纪律执行等四个方面开展。

(二)巡视、审计、专项检查发现财务问题整改情况

2012年以来巡视、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国有资产检查等专项检查发现财务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1. 自查自纠阶段

6月13日至6月25日,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内容,完成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最后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有关自查自纠表,报送学校财务处。

2. 汇总报告阶段

财务处于6月30日前汇总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正式文件报送河南省教育厅。

3. 迎接检查阶段

7月1日至30日,迎接省教育厅对各高校的全面检查。

(二)明确分工,协同配合

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校工会、财务处、对外联络办公室、校医院、后勤集团公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检查本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情况、资金安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货币资金核算及稽核情况、内部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会计核算情况、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资金支付的授权审批制度和大额资金流动的集体决策制度情况、对外投资管理和担保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建立情况等。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检查资产管理情况。

审计处负责检查资金安全管理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情况。

监察处负责检查遵守财经纪律情况、责任追究制度执行情况。

(三)强化监督,广泛宣传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在此公开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监督渠道,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

举报及联系电话:67781121

举报邮箱:cwc@zzu.edu.cn

郑州大学

2018年6月13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0: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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