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继续实施选拔培养“郑州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0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关于继续实施选拔培养“郑州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对象”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郑大党发 [2016] 15号)和《郑州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校教务[201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师德与教学能力的培养,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创新能力和热情,培育一批具有成长为国家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后备人才,为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铸造一支师德高尚、教学优秀、结构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型教师队伍,学校决定继续实施选拔培养“郑州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对象”的项目。现将2018年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1978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以下,在我校工作满3年且具有博士学位的在编教师。

2、能够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爱护学生,在师生中享有良好声誉。完成本校4学期以上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且各学期学生评教分数均应达到90分以上。

3、候选人应具备以下业绩之一(自2011年01月01日以来):

①各类教学技能竞赛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励。

②作为第一导师指导我校本科生在各类学科竞赛获得全国二等奖以上奖励。

③省级与国家级精品课程的主要成员(限前三名)。

④主编或副主编教材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或主编教材入选省级规划教材;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教学论文2篇以上。

⑤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1项(限前三名)。

⑥获得教学成果奖省级一等以上奖励(限前三名)。

⑦省级与国家级教学团队主要成员(限前三名)。

⑧专业(类)负责人。

二、申报程序

1、教师申报

教师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郑州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对象申请书》,报送所在院(系)。

2、院(系)初审与推荐

各院(系)负责对本单位青年教师的申请进行初审,并按分配名额评选出向学校推荐的候选青年教师人选,上报教务处。

3、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候选青年教师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年度培育对象。

三、培养管理与考核

1、郑州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周期为3年,培养期间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2、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以院(系)为主。院(系)应按照培养计划对入选者严格管理和督促,并积极创造条件完成培养目标。

3、入选青年教师应以省级以上“教学名师”、“教学能手”为培养目标,在培育经费的资助下积极赴国内外名校、名师处访学,确定1名本专业的知名学者、省级以上的“教学名师”、“教学能手”作为教学导师。

4、入选青年教师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与教学水平,并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大学生学科竞赛及高水平教学论文发表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在3年培养期间,应完成以下任务:

(1)完成一门课程的教学设计、教案编写,完整讲授一门课程。

(2)每学期组织1次院级教学沙龙活动。

(3)主动公开每学期的授课计划(在教务处在线上公开),努力讲好每一堂课,以便同行观摩和教学督导。

(4)每年参加一次国家级教学学术交流,3年内在国家级教学学术会议上至少做1次大会发言。

(5)有新增“候选人应具备业绩”之一。

5、培养过程中学校将每年度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对未按计划实施或未实现预期目标者,学校将取消其培育对象资格、终止资助。培养计划结束时,学校组织专家对培育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优秀者颁发“郑州大学青年教学名师”证书。

四、申请注意事项

1、院(系)应及时对本单位申报教师进行初评,并按分配名额确定本单位候选青年教师。专任教师人数100人以下的院(系)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超过100名教职工人数的院(系)最多推荐3名候选人,第一临床学院可推荐3名候选人,其他临床学院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

2、候选青年教师应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和3份纸质版,并提供所填写的各类获奖证书、项目立项证明、教材(封面和编委页)、论文等的复印件和一门主讲课程的教案。

3、各院(系)教学办公室负责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于2018年6月16日前将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发至lepanwang@zzu.edu.cn,将纸质材料附件1(3份)、附件2(1份)、复印件装订1册、1份一门主讲课程的教案统一报综合管理中心230房间。

4、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7739185。

教务处

2018年5月28日

附件:

1、郑州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对象申请书

2、郑州大学青年教学名师培育对象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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