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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1日 信息来源:保卫处

关于2018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注意事项的通知

一年一度的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户口在我校的毕业生户口迁出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以下材料因需电子扫描存档,故必须提交且须字迹清晰,白底黑字,A4纸。)

1、毕业生欲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应向保卫处户政科提交报到证复印件;迁入地址为详细地址的另须提交三方协议书的复印件;(报到证相关事宜请到我校就业指导中心咨询)

2、迁回原籍(父母户口地址)的须提交毕业证复印件和父母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复印件;

3、迁至自购房处的须提交毕业证、房产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迁至配偶处的须提交毕业证、身份证、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本复印件;

4、考取外校研究生的,须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录取学校的地址说明;

5、我校本科生、硕士生考取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于今年9月随新生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请注意查看录取通知书所注网址内的具体说明)。

二、向户政科提交迁出证明资料的学生,一般可在三到五个工作日后到户政科领取户口迁移证明。

派出所不接待学生个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迁出手续可凭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他人代办代领。

四、毕业生的户口学校不再保留,毕业生应在7月10日前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原籍,有择业需求的毕业生可将户口迁移至省市人才交流中心。

学校及派出所不再为户口滞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提供除户口保管、迁出之外的服务。

五、保卫处户政科办公地址为综合管理中心725房间。

保卫处

2018年5月30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0: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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