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上报我校新任教师承担理论课教学上岗资格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1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关于上报我校新任教师承担理论课教学上岗资格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郑州大学校教务[2016] 5号文件《郑州大学新任教师上岗资格管理规定》(见:郑州大学教务在线-管理文件-教师教育教学发展)的精神要求,我校2016年3月以后新任教师承担理论课教学前必须进行任课资格培训和考核。

院(系)要对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结果进行审查。院(系)要审查新任教师拟主讲课程50%以上的教案及所做的全部习题和实验报告等教学基本资料、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参加各种教学技能培训合格证明材料等。新任教师讲授理论课前,必须经过院(系)至少1次试讲,审查合格后,填写《郑州大学新任教师培养考核表》和《拟上岗新任教师培养考核表结果汇总表》上报教务处,学校审核通过后,院(系)方可正式安排理论课教学。

对将要承担下学期理论课教学的新任教师,院(系)应于2018年6月11日前将《拟上岗新任教师培养考核表结果汇总表》和《郑州大学新任教师培养考核表》(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报教务处230房间。

联系人:王老师

邮箱:lepanwang@zzu.edu.cn,电话:67739185。

附件1.《郑州大学新任教师培养考核表》

附件2. 拟上岗新任教师培养培养考核表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6月1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0: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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