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国家基金委2015年4月15日开始执行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2015年之后结题的国家基金项目应在两年内(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由学校统筹安排将剩余资金使用完毕,否则将原渠道退回基金委。
根据国家基金委相关管理办法,我校于2018年3月17日出台了《郑州大学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校科研〔2018〕2号)(见附件1),规范了国家基金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5、2016、2017年度已结题项目(结题清单见附件2)分别应在2018、2019、2020年12月31日之前,将结余经费使用完毕,到期未使用完的,学校全额收回。
2.2015~2017年已结题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科研活动的需要对结余经费进行重新预算(国家基金项目仅做直接经费预算),并按照当前账户余额填写《郑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再立项预算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预算表》),以两年为限(2015年结题项目结余经费2018年度内要使用完毕),编制支出预算。
3.各院系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2015年之后已结题项目的《预算表》(一式三份)全部收齐后,连同结题清单(加盖院系公章),统一报送科研院413房间。
4.《预算表》经由科研院和财务处审核后,返还项目负责人一份留存,届时项目负责人可登录校财务管理平台,根据《预算表》在线填报预算并提交后,在线打印《项目预算申报单》一式一份,本人与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统一报送科研院杨扬老师。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今后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均按照本通知办法执行。
联 系 人:秦毅男 杨扬
联系电话:67781018 67781100
附件:
1.《郑州大学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校科研〔2018〕2号)
2.2015、2016、2017年度已结题项目清单
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2018年4月18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0: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