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郑州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即将对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专项项目进行清理(包括省专项和校专项),对2017年安排的学校专项经费尚未支付完毕的经费收回学校统筹。
已经进入政府采购程序目前未能实现支付的业务,为确保资金的后续支付,请各单位对尚未付款(1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业务进行梳理,填制《郑州大学政府采购业务执行进度统计表》(详见附件)。统计表需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经费来源为业务部门主管的专项经费,统计表还需要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确认。经学校研究后,该业务将在学校2018年度预算经费中安排。逾期未报业务,由项目单位自行解决,学校不再安排。
统计表及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于2017年12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至财务处(707A),统计表电子版发至jhk@zz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7781126。
特此通知。
附件:郑州大学政府采购业务支付进度统计表
财务处
2017年12月20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0: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