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3日 信息来源:保卫处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我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2017〕1011号)精神和全省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提高广大师生应对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切实强化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印发〈郑州大学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冬春季防火工作的特点,切实加强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严格落实本单位公众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2、确保本单位建筑内外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防火卷帘、防火门能正常开启;坚决清理堵塞安全通道的杂物、非机动车及违章建筑。

3、做好本单位建筑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及安全标识的维护和保养,确保灭火器材、消防疏散安全标识、应急灯配备到位,配置合理,完好有效;严禁关闭消防给水阀门和擅自停用消防自动报警设施。

4、加强学生宿舍、教师公寓、临时工宿舍、商业网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私拉乱接电线充电、使用酒精炉、大功率电器、“三无“电器、煤(气)电混用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配电房、锅炉房、机房、资料室等重点防火部位无违规用电、用火、用气行为,电线线路布局合理,不超负荷,电线无老化、破损,做到人走断电。

6、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使用管理要严格落实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存放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7、各单位寒假放假前,要组织全体师生员工集体观看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并落实观看人员签到登记备案。

三、逐级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有效落实,根据上级消防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学校要逐级签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消防安全管理公开承诺书》。校内各单位签订的公开承诺书及组织观看消防安全教育警示片人员签到表,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于12月28日前报送学校防火委员会办公室(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724房间,电话:67781396)。

附件:

1.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消防安全管理公开承诺书

2. 消防安全教育警示宣传片(下载地址http://vod.zzu.edu.cn/sss/newfilm.dll/onefilm?id=16675

郑州大学防火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3日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0: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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