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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盛和苑住户2017年物业管理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1日 信息来源:教职工生活区管理中心

关于收缴盛和苑住户2017年物业管理费的通知

盛和苑各住户:

盛和苑住户的物业管理费已收到2016年12月份。经研究决定,2017年的物业管理费暂按原收费标准(一楼每平方米每月0.2元,二楼(含二楼)以上每平方米每月0.64元)收取。

收费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12月2日,(上午09:1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

收费地点:教职工生活区管理中心水电收费室(盛和苑北门乐惠超市北侧)

收费方式:现金、微信、支付宝或刷卡均可。

2017年度物业管理费计算方法:

一层:购房面积×0.20元×12个月=应缴金额;

二层(含二层)以上:购房面积×0.64元×12个月=应缴金额。

对逾期不交物业管理费者,停售水电,并按每天3‰的标准收取滞纳金。

咨询电话:67780919

特此通知

郑州大学教职工生活区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0日

郑州大学版权所有,禁止非法转载!2020-07-14 10: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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